加快环境保护税立法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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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采取一系列改善环境、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突出问题:一是以雾霾为代表的资源环境危机因素继续凸显,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亟待优化;二是针对这些矛盾和危机,单纯依靠传统的行政干预方法已经明显不足以解决目前的突出问题,而且其可能伴生的设租、寻租等副作用对市场经济和微观群体的负面影响亦不可忽视。必须强化、优化包括财税政策等经济杠杆的调节手段。
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在全国两会期间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以环境保护税和"税制绿化"为代表的绿色财税制度改革,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追求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国梦"的必然选择,是我国实现能源安全和资源节约、减少污染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选项。我国现在尚未设立专门的环境税种,现行的环保排污收费征收标准偏低,范围过窄,整体环境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相关税收的优惠针对性、有效性也远不到位。环保效果不显著,在一定程度上与此有关。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我国要坚持绿色协调发展的理念,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税收制度,实现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发展新格局。健全环境税收法律体系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战略内容。《决定》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都明确提出要 "加快资源环境税费改革",包括"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历经多年酝酿和讨论,2015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在落实税收法定、提升环境税收的立法层次,以及提高环境税征收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环境税收力度等诸多方面,都打下了较坚实基础。但是现有方案过多的平移了排污费的设计思路,费改税改革力度尚显不足。因为种种原因,原计划于"十二五"期间推进完善的环境税费改革未能出台。
对此,贾康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顺应总体财税改革方向和部署加快立法,及早开征环境保护税。在稳定宏观税负的前提下开征环境保护税,可在环境费改税、改革资源税的同时,相应减少企业所得税、关税等税负。同时,建议将环境保护税全部纳入地方税收入,作为一般预算收入统筹管理,不延续"专款专用"的老路。为了解决基层环保官员靠排污费发工资的情况,从编制和预算上向基层环保部门适当倾斜以"收支两条线"规范强化基层环保监管。同时,以"三年滚动预算编制"为突破口,环保部门可以将中长期或更有前瞻性的环境治理财力需求纳入预算体系,建立完善的环保项目库和充实环保项目储备,使其在预算编制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第二,适当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并缩小免征范围。如征收标准偏于保守,在我国目前向环境污染宣战大背景下,不利于有效调动企业减排的积极性。可以参照一些省市已自行调高的环境费率作优化设计,像北京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排污费水平均已提高到每千克10元,远高于征求意见稿中每千克1.26元、1.26元和1.4元的水平。据测算,我国电厂脱硫脱硝成本分别为每千克2元和5元,均高于征求意见稿中每千克1.26元的水平。如果不调高征收标准,开征环境保护税对减排的促进作用会大打折扣。此外,不建议对非规模化养殖的农业、达标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免征环境保护税。2013年,城市污水排放占我国废水排放总量的近七成;2014年到2020年预计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将新增3162万吨;2014年农业贡献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占到了总量的48%和32%。这三类污染源从绝对量和相对量上都非常可观,建议取消与其相关的免征规定。
第三,设计清晰的部门协调分工。在已有征求意见稿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征收管理流程,明确纳税单位、税负和环保部门的责任义务。可参考环保部门现有的排污申报及核定数据作为核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基础数据,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给企业和政府部门带来过多额外负担。今后由企业向环保部门申报污染物,环保部门审核污染物排放数据,企业根据审核后的排污数据向税务部门申报环境保护税,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同时各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紧密合作。
第四,以环境污染信息公开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税征收效率。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企业排污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环境保护税依据企业排污信息和公开透明的计税依据、标准进行计算征收,因此公开环境保护税信息,既有法律基础,也有技术可行性。在《环境保护税法》中应当明文规定税务部门须公开环境保护税信息。公开的过程及结果要规范化和细节化,应当至少包含每季度企业排污信息相关的技术依据、适用税率、减缓依据以及缴税情况等。税务部门可以同环保部门联合公开环境保护税信息,建立社会多方共享的企业环境保护税信息数据库,以便于公众监督企业排污及纳税。
近年来,我国采取一系列改善环境、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突出问题:一是以雾霾为代表的资源环境危机因素继续凸显,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亟待优化;二是针对这些矛盾和危机,单纯依靠传统的行政干预方法已经明显不足以解决目前的突出问题,而且其可能伴生的设租、寻租等副作用对市场经济和微观群体的负面影响亦不可忽视。必须强化、优化包括财税政策等经济杠杆的调节手段。
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在全国两会期间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以环境保护税和"税制绿化"为代表的绿色财税制度改革,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追求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国梦"的必然选择,是我国实现能源安全和资源节约、减少污染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选项。我国现在尚未设立专门的环境税种,现行的环保排污收费征收标准偏低,范围过窄,整体环境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相关税收的优惠针对性、有效性也远不到位。环保效果不显著,在一定程度上与此有关。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我国要坚持绿色协调发展的理念,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税收制度,实现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发展新格局。健全环境税收法律体系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战略内容。《决定》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都明确提出要 "加快资源环境税费改革",包括"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历经多年酝酿和讨论,2015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在落实税收法定、提升环境税收的立法层次,以及提高环境税征收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环境税收力度等诸多方面,都打下了较坚实基础。但是现有方案过多的平移了排污费的设计思路,费改税改革力度尚显不足。因为种种原因,原计划于"十二五"期间推进完善的环境税费改革未能出台。
对此,贾康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顺应总体财税改革方向和部署加快立法,及早开征环境保护税。在稳定宏观税负的前提下开征环境保护税,可在环境费改税、改革资源税的同时,相应减少企业所得税、关税等税负。同时,建议将环境保护税全部纳入地方税收入,作为一般预算收入统筹管理,不延续"专款专用"的老路。为了解决基层环保官员靠排污费发工资的情况,从编制和预算上向基层环保部门适当倾斜以"收支两条线"规范强化基层环保监管。同时,以"三年滚动预算编制"为突破口,环保部门可以将中长期或更有前瞻性的环境治理财力需求纳入预算体系,建立完善的环保项目库和充实环保项目储备,使其在预算编制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第二,适当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并缩小免征范围。如征收标准偏于保守,在我国目前向环境污染宣战大背景下,不利于有效调动企业减排的积极性。可以参照一些省市已自行调高的环境费率作优化设计,像北京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排污费水平均已提高到每千克10元,远高于征求意见稿中每千克1.26元、1.26元和1.4元的水平。据测算,我国电厂脱硫脱硝成本分别为每千克2元和5元,均高于征求意见稿中每千克1.26元的水平。如果不调高征收标准,开征环境保护税对减排的促进作用会大打折扣。此外,不建议对非规模化养殖的农业、达标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免征环境保护税。2013年,城市污水排放占我国废水排放总量的近七成;2014年到2020年预计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将新增3162万吨;2014年农业贡献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占到了总量的48%和32%。这三类污染源从绝对量和相对量上都非常可观,建议取消与其相关的免征规定。
第三,设计清晰的部门协调分工。在已有征求意见稿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征收管理流程,明确纳税单位、税负和环保部门的责任义务。可参考环保部门现有的排污申报及核定数据作为核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基础数据,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给企业和政府部门带来过多额外负担。今后由企业向环保部门申报污染物,环保部门审核污染物排放数据,企业根据审核后的排污数据向税务部门申报环境保护税,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同时各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紧密合作。
第四,以环境污染信息公开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税征收效率。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企业排污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环境保护税依据企业排污信息和公开透明的计税依据、标准进行计算征收,因此公开环境保护税信息,既有法律基础,也有技术可行性。在《环境保护税法》中应当明文规定税务部门须公开环境保护税信息。公开的过程及结果要规范化和细节化,应当至少包含每季度企业排污信息相关的技术依据、适用税率、减缓依据以及缴税情况等。税务部门可以同环保部门联合公开环境保护税信息,建立社会多方共享的企业环境保护税信息数据库,以便于公众监督企业排污及纳税。
营改增倒计时 金融业压力山大
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营改增已箭在弦上。李克强总理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从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扩大到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3月7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再次明确,“营改增”税制改革今年要完成,而且是个硬任务。
按照税改的计划,营改增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尽管行业整体减负,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都可以减税,仍然几多欢喜几多忧。例如,金融业普遍采用重人力、轻资产的模式,如何确定银行、保险的进项抵扣将是关键。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3月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营改增是个好事,大多数税率只减不增,但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改革后税负可能反而增加。戴皓呼吁,希望营改增政策向保险行业有所倾斜。
由于行业特殊性,目前金融业仍是营改增最难啃的骨头。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对记者表示,今年全面实行营改增难度不小,其中保险业、银行业实行改革比较麻烦。
“金融行业对信息系统依赖程度较高且系统较复杂,虽然大家对营改增早有预期,但由于细则未出台,所以改革上大体思路是有的。”一家大型保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但具体落实上无从下手,如果短期内落实,仍然欠火候。
金融业营改增有可能延期 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
作为中央推动多年的营改增,2012年拉开了序幕,目前进入最终的冲刺阶段。
“不管准备得怎么样,营改增都会推,目前买税控机都在排队。”上述大型保险公司负责人直指,除了个别被调研企业准备比较充分,大部分金融机构准备得并不充分。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要荣认为,考虑到5月1日的最终时点,预计营改增细则最快可能在一周内出台。对于复杂的行业而言,50多天的准备期并不充裕。
鉴于金融业、房地产行业、服务业的特殊性,业界普遍预计,5月1日全面推行难度不小,金融业有可能会延期。
林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指出,今年全面推行营改增难度很大,特别是金融业中的保险业、银行业,改革将十分复杂,压力不容小觑。
“金融行业对信息系统依赖程度较高且系统较复杂,虽然大家对营改增早有预期,但由于细则未出台,所以改革上大体思路是有的,但具体落实上无从下手,如果短期内落实,很难过渡。”一家大型保险公司负责人坦言。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也有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对于未准备充分金融业可能将出台缓冲过渡方案。
一位金融业人士感慨,“在最后细则出来之前,不排除各种可能,在2015年,金融业对于营改增已经有预期。由于没有出台具体细则,所有准备只能是大方向上的。营改增需要对核心系统、卡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10多个涉及账务核算的核心应用系统以及相关的信息应用系统进行改造,系统改造的工作量、难度非常大,保守估计需要约1年时间”。
戴皓呼吁考虑保险业特殊性
虽然“营改增”可以减轻重复征税,对于金融行业仍面临许多问题,如进项抵扣如何确认、扣除不到位甚至加重企业负担,也有可能将负担转嫁给消费者等。
以保险业为例,目前其营业税按照5%征收,按照此前营改增的试点政策,市场普遍预计保险业增值税税率为6%,同时允许对购买的办公楼或房租、机器设备等支出的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以便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营改增是个好事,大多数税率只减不增,但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改革后税负可能反而增加。”戴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呼吁考虑保险行业是未来替全国人民解决养老和医疗的一个半慈善产业。
戴皓在提案中还指出,保险业现行以营业税为主体的流转税模式,以经营保险业务中向投保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计税依据来计算营业税,是价内税,现行税率为5%。与其他行业成本和费用支出大部分发生在销售前不同,在未来承担保险责任并给付赔款,保险提供的服务价值无法从价格中直接体现出来,这一特殊性使其很难融入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保险企业主要成本支出中赔付成本、代理成本、人力成本、保险准备金等,上述几项大类支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进项可以抵扣。
合众人寿财务部总经理朱华龙进一步对记者解释称,保险企业主要成本支出中赔付成本、代理成本、人力成本、保险准备金等,上述几项大类支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进项可以抵扣,因而税务局下发的具体细则中如何进行抵扣将是关键。
林江在接受采访中也指出,在实行营改增过程中,确实要考虑到保险行业特殊性问题,主要就是赔付等支出的不确定性,因为事故、病死都是不确定的。
朱其龙认为,另外如果对投资类金融产品买卖也采用取差价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则投资业务税负将直接增加1%,投资收益减少。中小保险企业的利润主要来源就是投资收益。
国外经验很难照搬
营改增作为国际上的一种趋势,国外保险业的税率是否值得借鉴?
据了解,国外保费税税率相对较低。美国的保费税征收实行州属地主义原则,对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州内取得的保费税率为1%-3%,对在外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州内取得的保费税率为0.75%-4.28%,年金业务免税;欧洲一些国家如英国、德国、新西兰等免征保费税。
针对欧美的减税政策,业界普遍认为在国内很难行得通,一方面是税收制度差异,另一方面在现行阶段,金融业快速发展对税收贡献很大,其中保险业占营业税总额比重接近二成。
林江进一步补充称,正是由于金融业对税收贡献很大,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减税基本不可能。“目前具体的办法没有出台,但就目前来看,有两种可能,因为没有增值税抵扣,营改增后,保险等金融行业税收等于加了一个点;第二个可能性更大,即借鉴其他一些行业,估算过去这么多年的赔付率,大致推算出增值额,按照一定比例抵扣,这其中可能分地域,如新疆西藏与一线城市不同,根据行业平均情况,合理的抵扣成本费用。”
戴皓也提出,对于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支出(赔付支出、佣金支出、保险保障基金等上缴监管费用)允许按照一定比例视同进项税予以抵扣。此外,对于原有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保留。
目前,消费者最为关心的是增值税改革是否会对保费有所影响。增值税为价外税,独立于不含税的保费单独列示,价税分离。即投保人在购买保单时,除支付约定保费外,还需要支付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增值税款。
普华永道研究报告认为,增值税直接影响保险定价策略。对此,一位保险公司精算人员介绍称,保险公司会有一个重新的定价考虑。因为保险产品都要在保监会备案,对于之前发行的产品,保险公司普遍采取的办法是价格不变;实行增值税后,因为这块考虑到有一些抵扣的税项,这如果看进项税的抵扣的话,可能我们还会作出相应的调整。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3月7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再次明确,“营改增”税制改革今年要完成,而且是个硬任务。
按照税改的计划,营改增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尽管行业整体减负,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都可以减税,仍然几多欢喜几多忧。例如,金融业普遍采用重人力、轻资产的模式,如何确定银行、保险的进项抵扣将是关键。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3月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营改增是个好事,大多数税率只减不增,但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改革后税负可能反而增加。戴皓呼吁,希望营改增政策向保险行业有所倾斜。
由于行业特殊性,目前金融业仍是营改增最难啃的骨头。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对记者表示,今年全面实行营改增难度不小,其中保险业、银行业实行改革比较麻烦。
“金融行业对信息系统依赖程度较高且系统较复杂,虽然大家对营改增早有预期,但由于细则未出台,所以改革上大体思路是有的。”一家大型保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但具体落实上无从下手,如果短期内落实,仍然欠火候。
金融业营改增有可能延期 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
作为中央推动多年的营改增,2012年拉开了序幕,目前进入最终的冲刺阶段。
“不管准备得怎么样,营改增都会推,目前买税控机都在排队。”上述大型保险公司负责人直指,除了个别被调研企业准备比较充分,大部分金融机构准备得并不充分。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要荣认为,考虑到5月1日的最终时点,预计营改增细则最快可能在一周内出台。对于复杂的行业而言,50多天的准备期并不充裕。
鉴于金融业、房地产行业、服务业的特殊性,业界普遍预计,5月1日全面推行难度不小,金融业有可能会延期。
林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指出,今年全面推行营改增难度很大,特别是金融业中的保险业、银行业,改革将十分复杂,压力不容小觑。
“金融行业对信息系统依赖程度较高且系统较复杂,虽然大家对营改增早有预期,但由于细则未出台,所以改革上大体思路是有的,但具体落实上无从下手,如果短期内落实,很难过渡。”一家大型保险公司负责人坦言。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也有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对于未准备充分金融业可能将出台缓冲过渡方案。
一位金融业人士感慨,“在最后细则出来之前,不排除各种可能,在2015年,金融业对于营改增已经有预期。由于没有出台具体细则,所有准备只能是大方向上的。营改增需要对核心系统、卡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10多个涉及账务核算的核心应用系统以及相关的信息应用系统进行改造,系统改造的工作量、难度非常大,保守估计需要约1年时间”。
戴皓呼吁考虑保险业特殊性
虽然“营改增”可以减轻重复征税,对于金融行业仍面临许多问题,如进项抵扣如何确认、扣除不到位甚至加重企业负担,也有可能将负担转嫁给消费者等。
以保险业为例,目前其营业税按照5%征收,按照此前营改增的试点政策,市场普遍预计保险业增值税税率为6%,同时允许对购买的办公楼或房租、机器设备等支出的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以便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营改增是个好事,大多数税率只减不增,但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改革后税负可能反而增加。”戴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呼吁考虑保险行业是未来替全国人民解决养老和医疗的一个半慈善产业。
戴皓在提案中还指出,保险业现行以营业税为主体的流转税模式,以经营保险业务中向投保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计税依据来计算营业税,是价内税,现行税率为5%。与其他行业成本和费用支出大部分发生在销售前不同,在未来承担保险责任并给付赔款,保险提供的服务价值无法从价格中直接体现出来,这一特殊性使其很难融入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保险企业主要成本支出中赔付成本、代理成本、人力成本、保险准备金等,上述几项大类支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进项可以抵扣。
合众人寿财务部总经理朱华龙进一步对记者解释称,保险企业主要成本支出中赔付成本、代理成本、人力成本、保险准备金等,上述几项大类支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进项可以抵扣,因而税务局下发的具体细则中如何进行抵扣将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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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其龙认为,另外如果对投资类金融产品买卖也采用取差价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则投资业务税负将直接增加1%,投资收益减少。中小保险企业的利润主要来源就是投资收益。
国外经验很难照搬
营改增作为国际上的一种趋势,国外保险业的税率是否值得借鉴?
据了解,国外保费税税率相对较低。美国的保费税征收实行州属地主义原则,对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州内取得的保费税率为1%-3%,对在外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州内取得的保费税率为0.75%-4.28%,年金业务免税;欧洲一些国家如英国、德国、新西兰等免征保费税。
针对欧美的减税政策,业界普遍认为在国内很难行得通,一方面是税收制度差异,另一方面在现行阶段,金融业快速发展对税收贡献很大,其中保险业占营业税总额比重接近二成。
林江进一步补充称,正是由于金融业对税收贡献很大,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减税基本不可能。“目前具体的办法没有出台,但就目前来看,有两种可能,因为没有增值税抵扣,营改增后,保险等金融行业税收等于加了一个点;第二个可能性更大,即借鉴其他一些行业,估算过去这么多年的赔付率,大致推算出增值额,按照一定比例抵扣,这其中可能分地域,如新疆西藏与一线城市不同,根据行业平均情况,合理的抵扣成本费用。”
戴皓也提出,对于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支出(赔付支出、佣金支出、保险保障基金等上缴监管费用)允许按照一定比例视同进项税予以抵扣。此外,对于原有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保留。
目前,消费者最为关心的是增值税改革是否会对保费有所影响。增值税为价外税,独立于不含税的保费单独列示,价税分离。即投保人在购买保单时,除支付约定保费外,还需要支付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增值税款。
普华永道研究报告认为,增值税直接影响保险定价策略。对此,一位保险公司精算人员介绍称,保险公司会有一个重新的定价考虑。因为保险产品都要在保监会备案,对于之前发行的产品,保险公司普遍采取的办法是价格不变;实行增值税后,因为这块考虑到有一些抵扣的税项,这如果看进项税的抵扣的话,可能我们还会作出相应的调整。
设立托宾税能稳定人民币预期
在外汇交易环节引入托宾税,可以提高外汇交易成本,有效控制短期资本流动风险,打击外汇投机力量。
据彭博社报道称,中国央行将起草外汇交易托宾税规则,此举旨在限制人民币外汇投机性交易。初始税率可能暂定为0,旨在先建立相关制度,而非立即开征。中国央行副行长易纲去年曾经表示,中国应采取托宾税等措施,以打压货币投机客。
托宾税是指对现货外汇交易课征交易税,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托宾在1972年的普林斯顿大学演讲中提出,形象比喻为“往飞速运转的国际金融市场这一车轮中掷些沙子”。
托宾税天然存在抑制投机功能,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缓解国际资金流动尤其是短期投机性资金流动规模急剧膨胀造成的汇率不稳定。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托宾税”抑制投机功能得到各国政府普遍重视。巴西、韩国、欧盟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选择了对所有金融工具的买卖进行征税。探索利用拖宾税来限制人民币外汇投机交易,防止人民币汇率巨幅波动,未尝不是一个有价值的探索。
更为重要的是,托宾税的施行,对于解答保罗·克鲁格曼的“三元悖论”,也就是一般所说的汇率的“不可能三角”有积极作用,所谓的不可能三角,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货币政策独立性、资本的自由流动性以及汇率稳定性这三个目标是无法同时实现的;如果要满足其中两个目标,就必然要放弃第三个目标。通常,货币政策独立性是实现本国经济稳定增长的必要前提。资本自由流动往往是“开弓已经没有回头箭”。因而汇率容易成为国际投机力量攻击的对象。回顾全球外汇市场交易轨迹,在实现资本自由流动的国家,历史上都或多或少存在国际炒家围攻该国汇率的情况。而在外汇交易环节引入托宾税,可以提高外汇交易成本,有效控制短期资本流动风险,打击外汇投机力量,稳定本国汇率,在特定政策框架内同时实现“货币政策独立”、“资本自由流动”和“汇率稳定”等三大目标。
而且,通过针对托宾税的具体规则进行设计,还可以提高国际资本流入的质量与效益,改变资本的短期流动性,鼓励国际资本中长期投资。因此,托宾税在国际实践上正在逐步演变成为一个常规的宏观审慎管理安排。对于日益国际化的人民币来说,托宾税是一个更为现代化的调控方法。
当然,托宾税并非万能,而且作为一种税制,一旦常态化将可能影响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这也是为何消息一出,昨日人民币表现波动较大的原因。而且,如果跨国投机预期风险收益能够高于其交易成本,则托宾税反而会割裂国内外资本市场的一体性。
短期的汇率波动,其实还是因为担忧托宾税征收的同时会降低货币的自由度。因此,未来在进行具体的税制规则设计时,需要更为审慎和科学的考量。
据彭博社报道称,中国央行将起草外汇交易托宾税规则,此举旨在限制人民币外汇投机性交易。初始税率可能暂定为0,旨在先建立相关制度,而非立即开征。中国央行副行长易纲去年曾经表示,中国应采取托宾税等措施,以打压货币投机客。
托宾税是指对现货外汇交易课征交易税,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托宾在1972年的普林斯顿大学演讲中提出,形象比喻为“往飞速运转的国际金融市场这一车轮中掷些沙子”。
托宾税天然存在抑制投机功能,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缓解国际资金流动尤其是短期投机性资金流动规模急剧膨胀造成的汇率不稳定。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托宾税”抑制投机功能得到各国政府普遍重视。巴西、韩国、欧盟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选择了对所有金融工具的买卖进行征税。探索利用拖宾税来限制人民币外汇投机交易,防止人民币汇率巨幅波动,未尝不是一个有价值的探索。
更为重要的是,托宾税的施行,对于解答保罗·克鲁格曼的“三元悖论”,也就是一般所说的汇率的“不可能三角”有积极作用,所谓的不可能三角,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货币政策独立性、资本的自由流动性以及汇率稳定性这三个目标是无法同时实现的;如果要满足其中两个目标,就必然要放弃第三个目标。通常,货币政策独立性是实现本国经济稳定增长的必要前提。资本自由流动往往是“开弓已经没有回头箭”。因而汇率容易成为国际投机力量攻击的对象。回顾全球外汇市场交易轨迹,在实现资本自由流动的国家,历史上都或多或少存在国际炒家围攻该国汇率的情况。而在外汇交易环节引入托宾税,可以提高外汇交易成本,有效控制短期资本流动风险,打击外汇投机力量,稳定本国汇率,在特定政策框架内同时实现“货币政策独立”、“资本自由流动”和“汇率稳定”等三大目标。
而且,通过针对托宾税的具体规则进行设计,还可以提高国际资本流入的质量与效益,改变资本的短期流动性,鼓励国际资本中长期投资。因此,托宾税在国际实践上正在逐步演变成为一个常规的宏观审慎管理安排。对于日益国际化的人民币来说,托宾税是一个更为现代化的调控方法。
当然,托宾税并非万能,而且作为一种税制,一旦常态化将可能影响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这也是为何消息一出,昨日人民币表现波动较大的原因。而且,如果跨国投机预期风险收益能够高于其交易成本,则托宾税反而会割裂国内外资本市场的一体性。
短期的汇率波动,其实还是因为担忧托宾税征收的同时会降低货币的自由度。因此,未来在进行具体的税制规则设计时,需要更为审慎和科学的考量。
商务部:择机推出进口产品降税方案
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如何将中国人在海外买买买的热情转移回国内,以提振经济,中国决策层又有了办法。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14日下午表示,今年将增加免税店数量,并会对部分进口产品降税进行研究,择机推出方案。
从多位接近决策人士处了解到,免税店将在更多口岸城市建立,同时一些在海外购买较多的民生类产品的关税将会降低。
“降低关税和提高行邮税,有利于压缩(海外代购等)灰色通关利益空间,引导跨境B2B。”一位人士指出。
多建免税店引导消费回流
从各种消息来看,以多建免税店的方式来引导消费回流,已经成为定势。
前述人士对记者描述说,具体的操作方式,大致是持有带有合法签证的护照,在期限之内,可以去免税店购买规定限额(例如5000元)之内的商品。
“这相当于在海外买了东西之后,直接在免税店提取,省得让大家从海外大老远带东西回来。”他说。
这个政策最早见于去年4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主题是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
与免税店相关的是,会议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在两种促进海外消费回流的措施之外,高虎城昨日并未提及(进口)跨境电商。而在2月下旬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他曾指出,“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现不出门就可以在境外购物,这也是我们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
过去十年,中高端消费品税费以及回流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主张以消费内需促进经济的专家认为,应该降低关税等人为费用,将中国人在海外的消费转移至国内,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有利于统计真实的进出口数据,让脱水的贸易顺差显现。但另一方观点则认为,这涉及中国到底要建设一个怎样的社会,是节约型还是奢侈型。此外,虽然降低中高端甚至奢侈品关税,由于品牌定价规则,依然不会让中国消费者享受到平价优惠。
但是最近几年,随着中国中产阶层在海外购物已经增长到了不容忽视的规模,国内消费水平面临全面升级,中国已经开始逐步降低各类中高端消费品的关税,并以试点的方式在一些城市开展了跨境进口征收行邮税,以保证母婴类、民生类中高端消费品的供应。
中高收入阶层消费惊人
根据商务部掌握的数字,中国正在形成一个人口数量较多的具有消费较高生活用品的中产阶层,但这部分人的消费主要在海外。
高虎城在2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中国2015年出境人数是1.2亿,境外消费,包括旅费、住宿费、购物费是1.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有7000亿—8000亿元用于购物,其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是中高收入阶层在境外的购物,而且从过去主要购买奢侈品牌、高档品牌转向高质量的、性价比合适的日用消费品。 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
2015年,我国GDP达到67.7万亿,约合11万亿美元,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左右,一些东部沿海地区城市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0美元,甚至超过15000美元,中高收入消费人群正在聚集,境外购物仍然在增加。
他说,不可否认,中高收入阶层正在形成,这个阶层的消费不满足于大众化的需求。高虎城说,商务工作从供给侧发力的一个重点,就是如何满足中高收入阶层个性化、差异化的消费需求,满足他们对品种更多、质量更好、更为安全、购物环境更为舒适的需求。
高虎城认为,未来一年,主要解决商品品种、价格、质量、安全、购物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他举例说,我国提供的商品种类仅有二三十万种,而发达国家某一知名超市的商品种类就超过70万种。此外,价格高既涉及税费问题,又含有居高不下的物流成本。
所谓租赁,就是由物件所有者(出租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将物件出租给使用者(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向出租人缴纳一定的租金。由于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把物件交由承租人使用,但物件所有权仍属于出租人自己,因而它也可简单概括为“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的借贷关系”。
我国租赁主要指银行、租赁公司和委托投资公司出租大型设备的活动。这些出租人本身不是生产企业,但拥有资金,可以从国外设备制造单位或设备供应厂商购买机器后再向国内外用户出租。租赁的范围包括飞机、船只、车辆、电子计算机和各种机电设备,甚至扩大到成套工厂。租赁期限一般在5年以下,带有中期融资性质。
现代租赁的种类很多,主要有两类:一是融资性租赁,亦称金融租赁或金额清偿租赁。它是指出租人把租赁物件出租给承租人,按期收取租金。回收租金总额相当于租赁物件价款、价款利息、手续费的总和。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除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外,还应将租赁物件保险。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可以支付象征性货价以取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融资性租赁具有可自己选择租赁物件、租赁时间长、不得中途退约的特点。二是经营性租赁,亦称服务租赁、管理租赁或操作性租赁。它是一种以提供租赁物件的短期使用权为特点的租赁形式。通常运用于一些需要专门技术进行维修保,技术更新较快的设备。它具有租赁物件由出租人根据市场需要选购、实行专业化、租期太短的特点。
租赁对承租人来说,可以避免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况且,租金的支付过程是较为平稳的,与其他方式筹集来的资金购买企业所需的机器相比,具有很大的均衡性。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其贷款人一般为一次性支出,即使采用期付款的方式,资金的支付时间仍比较集中;而租赁过程中所支付资金的方式可在签合同时与双方共同商订。这样,承租企业就可以从减少税负的角度出发,通过租金的稳支付,来减少企业的利润水平,使利润在各个年度平均分摊,以达到减轻所得税租的目的。租赁对出租人来说,不需要过分关心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就可以取得数额较多的租金收入。况且,国家对出租人的机器设备租金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其税收担也是比较轻的。
当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同一个企业集团时,租赁可使其直接、公开地把资产从一个企业转给另一个企业,从而达到转移收入与利润、减轻税负的目的。例如,国内某企业集团内部的甲企业某项生产线价值150万元,未出租前,该设备每年生产产品的利润为18万元,所得适用税率33%,即年应纳税额为5.94万元。现将该生产线出租给同一个集团的乙企业,每年租金收入11.25万元(该租金水平与出租给独立第三者的水平相一致,符合独立核算原则),则甲企业将生产线出租后的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为0.5625万元(11.25×5%);而乙企业承租后,在产品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租金支出可以减少利润,则该企业年利润额为6.75万元,适用照顾性税率27%,乙企业年应纳所得税额1.8225万元(6.75×27%)。因此,租赁后,该企业集团的总体税负由5.94万元降为2.3875万元(0.565+1.8225),减轻税负达3.5525万元。
应当指出,租赁产生的抑减税负效应,并非只能在同一利益集团内部实现,即使在专门租赁公司提供租赁设备的情况下,承租人仍可获得抑减税负的好处。
二、融资租赁的税收筹划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在市场经济中的运用日益广泛。融资租赁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对于减轻市场法人主体税负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某公司制造水泥机械破碎反击机,需直径1.5米的大齿轮。该齿轮委托南京加工,但因期限、成本、质量和运输问题经常影响生产经营。公司决定添置滚齿机自己制造大齿轮。滚齿机价格为104万元,估计使用年限10年。该公司若向固定资产租赁公司融资租赁,预计租赁期8年内每年末要支付204000元,该公司若向银行申请借款购置,估计需借104万元,平均年利率12%,要求8年内还要付息,使用期间每年还要平均支付维修费用2000元。下面试就融资租赁与举债购置两个方案进行对比分析,以择优安排筹资。
融资租赁可以及时取得资产使用权,而且能避免资产所有权所带来的风险,节约维修费用,租金增减应税所得额还可以取得税收收益。举债购置取得了资产使用权与所有权,固定资产超役使用或超负荷运转可带来额外收益,同时举债购置还可以取得利息和折旧的税后收益,甚至能够享受政府投资减税优惠。二者各有利弊。该公司添置滚齿机是为了自行加工原来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大齿轮。若滚齿轮使用效率不高,资金筹措困难,应优先考虑融资租赁。因为融资租赁能以较少的资金及时取得资产使用权,在繁琐政策下不失为一种较现实的筹资方式。况且,它在群众资金不足,调整生产经营方向,贯彻产业政策,提高设备利用率等方向有着特殊的作用。另一方面,以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或资金成本等方面作具体分析,也可能说明融资租赁支出、收益好,应被选择。
首先,对比两方案的资金成本的现金付出量。根据资料,借款平均年利率为2%,因而举债购置的资金成本为12%。
租金年金贴现系数=固定资产原值/年租金
=1040000/204000=5.098
查1元年金现值系数第8年:
11% 5.146
i 5.098
12% 4.968
由相似形原理:
(i-11%)/(12%-11%)=(5.098-5.146)/(4.968-5.146)解得i=11.27%,即融资租赁租金成本为11.27%。11.27%<12%,表明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成本相对较小。
两方案成本现金流出量如下:
(1)融资租赁:年租金204000元
(2)举债购置:年还本付息=债款额×投资回收系数
=1040000×[1/(P/A,12%,8A)]
=1040000×0.2013
=209352(元)
年维修费=2000元
可见,举债购置时,年现金流出量为211352元,204000元<211352元,即融资租赁的年现金流出量小于举债购置的年现金流出量。
其次,在现时币值基础上,结合税收因素对比分析两方案各自的现金流出量。假定该公司资金成本平均为11%,使用直线折旧法,所得税率为33%。
(1)融资租赁年现金流出量:204000元
租金年税收益:204000×33%=67320(元)
税后现金流出量:204000×(1-33%)=136680(元)
税后现金流出量现值:136680×年金现值系数=136680×(P/A,11%,8)=703356(元)
(2)举债购置现金流出量计算表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14日下午表示,今年将增加免税店数量,并会对部分进口产品降税进行研究,择机推出方案。
从多位接近决策人士处了解到,免税店将在更多口岸城市建立,同时一些在海外购买较多的民生类产品的关税将会降低。
“降低关税和提高行邮税,有利于压缩(海外代购等)灰色通关利益空间,引导跨境B2B。”一位人士指出。
多建免税店引导消费回流
从各种消息来看,以多建免税店的方式来引导消费回流,已经成为定势。
前述人士对记者描述说,具体的操作方式,大致是持有带有合法签证的护照,在期限之内,可以去免税店购买规定限额(例如5000元)之内的商品。
“这相当于在海外买了东西之后,直接在免税店提取,省得让大家从海外大老远带东西回来。”他说。
这个政策最早见于去年4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主题是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
与免税店相关的是,会议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在两种促进海外消费回流的措施之外,高虎城昨日并未提及(进口)跨境电商。而在2月下旬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他曾指出,“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现不出门就可以在境外购物,这也是我们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
过去十年,中高端消费品税费以及回流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主张以消费内需促进经济的专家认为,应该降低关税等人为费用,将中国人在海外的消费转移至国内,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有利于统计真实的进出口数据,让脱水的贸易顺差显现。但另一方观点则认为,这涉及中国到底要建设一个怎样的社会,是节约型还是奢侈型。此外,虽然降低中高端甚至奢侈品关税,由于品牌定价规则,依然不会让中国消费者享受到平价优惠。
但是最近几年,随着中国中产阶层在海外购物已经增长到了不容忽视的规模,国内消费水平面临全面升级,中国已经开始逐步降低各类中高端消费品的关税,并以试点的方式在一些城市开展了跨境进口征收行邮税,以保证母婴类、民生类中高端消费品的供应。
中高收入阶层消费惊人
根据商务部掌握的数字,中国正在形成一个人口数量较多的具有消费较高生活用品的中产阶层,但这部分人的消费主要在海外。
高虎城在2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中国2015年出境人数是1.2亿,境外消费,包括旅费、住宿费、购物费是1.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有7000亿—8000亿元用于购物,其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是中高收入阶层在境外的购物,而且从过去主要购买奢侈品牌、高档品牌转向高质量的、性价比合适的日用消费品。 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宁波代开发票
2015年,我国GDP达到67.7万亿,约合11万亿美元,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左右,一些东部沿海地区城市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0美元,甚至超过15000美元,中高收入消费人群正在聚集,境外购物仍然在增加。
他说,不可否认,中高收入阶层正在形成,这个阶层的消费不满足于大众化的需求。高虎城说,商务工作从供给侧发力的一个重点,就是如何满足中高收入阶层个性化、差异化的消费需求,满足他们对品种更多、质量更好、更为安全、购物环境更为舒适的需求。
高虎城认为,未来一年,主要解决商品品种、价格、质量、安全、购物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他举例说,我国提供的商品种类仅有二三十万种,而发达国家某一知名超市的商品种类就超过70万种。此外,价格高既涉及税费问题,又含有居高不下的物流成本。
所谓租赁,就是由物件所有者(出租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将物件出租给使用者(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向出租人缴纳一定的租金。由于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把物件交由承租人使用,但物件所有权仍属于出租人自己,因而它也可简单概括为“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的借贷关系”。
我国租赁主要指银行、租赁公司和委托投资公司出租大型设备的活动。这些出租人本身不是生产企业,但拥有资金,可以从国外设备制造单位或设备供应厂商购买机器后再向国内外用户出租。租赁的范围包括飞机、船只、车辆、电子计算机和各种机电设备,甚至扩大到成套工厂。租赁期限一般在5年以下,带有中期融资性质。
现代租赁的种类很多,主要有两类:一是融资性租赁,亦称金融租赁或金额清偿租赁。它是指出租人把租赁物件出租给承租人,按期收取租金。回收租金总额相当于租赁物件价款、价款利息、手续费的总和。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除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外,还应将租赁物件保险。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可以支付象征性货价以取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融资性租赁具有可自己选择租赁物件、租赁时间长、不得中途退约的特点。二是经营性租赁,亦称服务租赁、管理租赁或操作性租赁。它是一种以提供租赁物件的短期使用权为特点的租赁形式。通常运用于一些需要专门技术进行维修保,技术更新较快的设备。它具有租赁物件由出租人根据市场需要选购、实行专业化、租期太短的特点。
租赁对承租人来说,可以避免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况且,租金的支付过程是较为平稳的,与其他方式筹集来的资金购买企业所需的机器相比,具有很大的均衡性。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其贷款人一般为一次性支出,即使采用期付款的方式,资金的支付时间仍比较集中;而租赁过程中所支付资金的方式可在签合同时与双方共同商订。这样,承租企业就可以从减少税负的角度出发,通过租金的稳支付,来减少企业的利润水平,使利润在各个年度平均分摊,以达到减轻所得税租的目的。租赁对出租人来说,不需要过分关心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就可以取得数额较多的租金收入。况且,国家对出租人的机器设备租金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其税收担也是比较轻的。
当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同一个企业集团时,租赁可使其直接、公开地把资产从一个企业转给另一个企业,从而达到转移收入与利润、减轻税负的目的。例如,国内某企业集团内部的甲企业某项生产线价值150万元,未出租前,该设备每年生产产品的利润为18万元,所得适用税率33%,即年应纳税额为5.94万元。现将该生产线出租给同一个集团的乙企业,每年租金收入11.25万元(该租金水平与出租给独立第三者的水平相一致,符合独立核算原则),则甲企业将生产线出租后的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为0.5625万元(11.25×5%);而乙企业承租后,在产品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租金支出可以减少利润,则该企业年利润额为6.75万元,适用照顾性税率27%,乙企业年应纳所得税额1.8225万元(6.75×27%)。因此,租赁后,该企业集团的总体税负由5.94万元降为2.3875万元(0.565+1.8225),减轻税负达3.5525万元。
应当指出,租赁产生的抑减税负效应,并非只能在同一利益集团内部实现,即使在专门租赁公司提供租赁设备的情况下,承租人仍可获得抑减税负的好处。
二、融资租赁的税收筹划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在市场经济中的运用日益广泛。融资租赁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对于减轻市场法人主体税负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某公司制造水泥机械破碎反击机,需直径1.5米的大齿轮。该齿轮委托南京加工,但因期限、成本、质量和运输问题经常影响生产经营。公司决定添置滚齿机自己制造大齿轮。滚齿机价格为104万元,估计使用年限10年。该公司若向固定资产租赁公司融资租赁,预计租赁期8年内每年末要支付204000元,该公司若向银行申请借款购置,估计需借104万元,平均年利率12%,要求8年内还要付息,使用期间每年还要平均支付维修费用2000元。下面试就融资租赁与举债购置两个方案进行对比分析,以择优安排筹资。
融资租赁可以及时取得资产使用权,而且能避免资产所有权所带来的风险,节约维修费用,租金增减应税所得额还可以取得税收收益。举债购置取得了资产使用权与所有权,固定资产超役使用或超负荷运转可带来额外收益,同时举债购置还可以取得利息和折旧的税后收益,甚至能够享受政府投资减税优惠。二者各有利弊。该公司添置滚齿机是为了自行加工原来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大齿轮。若滚齿轮使用效率不高,资金筹措困难,应优先考虑融资租赁。因为融资租赁能以较少的资金及时取得资产使用权,在繁琐政策下不失为一种较现实的筹资方式。况且,它在群众资金不足,调整生产经营方向,贯彻产业政策,提高设备利用率等方向有着特殊的作用。另一方面,以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或资金成本等方面作具体分析,也可能说明融资租赁支出、收益好,应被选择。
首先,对比两方案的资金成本的现金付出量。根据资料,借款平均年利率为2%,因而举债购置的资金成本为12%。
租金年金贴现系数=固定资产原值/年租金
=1040000/204000=5.098
查1元年金现值系数第8年:
11% 5.146
i 5.098
12% 4.968
由相似形原理:
(i-11%)/(12%-11%)=(5.098-5.146)/(4.968-5.146)解得i=11.27%,即融资租赁租金成本为11.27%。11.27%<12%,表明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成本相对较小。
两方案成本现金流出量如下:
(1)融资租赁:年租金204000元
(2)举债购置:年还本付息=债款额×投资回收系数
=1040000×[1/(P/A,12%,8A)]
=1040000×0.2013
=209352(元)
年维修费=2000元
可见,举债购置时,年现金流出量为211352元,204000元<211352元,即融资租赁的年现金流出量小于举债购置的年现金流出量。
其次,在现时币值基础上,结合税收因素对比分析两方案各自的现金流出量。假定该公司资金成本平均为11%,使用直线折旧法,所得税率为33%。
(1)融资租赁年现金流出量:204000元
租金年税收益:204000×33%=67320(元)
税后现金流出量:204000×(1-33%)=136680(元)
税后现金流出量现值:136680×年金现值系数=136680×(P/A,11%,8)=703356(元)
(2)举债购置现金流出量计算表